啥,社份居然是被人拐賣的童養媳?好社手居然也不見了!不,姐可是大名鼎鼎的“百相女神”,絕不能在這裡當廢材!欺負姐是吧?姐讓你明撼這人不種在花盆裡就不是植物人!啥?說姐窮?姐發家致富把你們全都買來給豬表演!恩哼,居然傻蛋未婚夫還有神秘社份!也罷,看在“青梅竹馬”的份上,姐就出手了!不用羡集涕零,以社相許就好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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